依据市总工会教工代表大会规范,第六章教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的规定,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制定如下: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称教代会)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凡我校在编教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教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
二、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拟定为64人(在职教工总人数的24%)。本次选举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老中青的比例要适当,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额的40%,教学第一线人员的代表要占60%左右,根据工作的需要,学校领导要占一定比例,为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民主党派中将有适当的代表名额。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区人数需要确定。校级领导下派到各选区参加选举, 选区选举实行监督员监督制,监督员由校教代会筹备组选派。
三、代表的选举以学校教代会筹备组划分的选区进行选举,确定13个选区。
四、根据教代会的任务和代表的职责,代表的条件是:
1. 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谐社会。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关心学校的建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 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办事。
5.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有一定的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教代会的工作。
6.教工代表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职工,且工龄满五年以上。
五、代表的选举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各选区在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选举办法进行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工作。
六、代表选举的方法步骤
首先以选区为单位根据本选区代表分配名额选举;各选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选区代表;各选区负责人召集组织本选区人员选举,每个选区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当场唱票计票,当选人按得票多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