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市教育督导 工作要点
时间:2017年02月27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2017年吉林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7年吉林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省、市教育“十三五”规划和市政府、市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评价、指导作用,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1.召开教育督导工作会议,贯彻全省督导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2.下发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市直学校办学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学前教育督导,推进落实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做好省对吉林市的专项督导评估。
4.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评估指标监测。做好国家、省对通过评估认定县(市)区监测复查的有关准备。
5.开展“全面改薄”工作督导检查。组织所有县(市)区接受国家随机督导,组织部分县(市)区接受省级专项督导。
6.组织部分县(市)接受省职业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
7.做好第三期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
8.做好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督导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
9.按照国家、省下发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及实施方案,开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10.有计划地做好国家春季开学、秋季开学、校园欺凌等专项督导的准备工作。
11.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和“创新县”创建工作,加强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的经常性督导。
12.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完成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自评、初评,启动市级督导评估。
13.加强督学培训工作,组织督学参加国家、省各类培训。举办全市督学培训班。
14.开展“督导主任县区行”活动,完善区域学习和交流的长效机制。
15.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16.完成国家、省安排的其他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