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4年吉林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主动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大趋势,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创新,围绕省、市教育重点工作开展督政、督学工作,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一、强化督政,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履行教育职责,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全面落实县(市)区政府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省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增加刚性指标,侧重督导政府依法保障投入和教育管理规范化情况。
2. 做好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组织永吉县、船营区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做好自评,适时进行模拟评估。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达标评估验收,提前做好迎检安排。
3. 做好省各项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组织桦甸市、永吉县、龙潭区做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导评估;组织舒兰市、丰满区做好新一轮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织磐石市做好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市、县(区)两级同时做好省《教育督导条例》落实情况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导。
4.开展跟踪复查工作。针对2013年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评估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随机开展跟踪复查,督促有关县(市)区政府全面落实整改内容,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
二、深化督学,引导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做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两年一轮目标管理督导评估终评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改进检查方法,将例行检查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监督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市教育局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
6.继续进行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办学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生的全体发展和全面发展,实现学校的自主发展和内涵发展。
7.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部署,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建构点面结合的挂牌督导工作网络和灵活机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阶段交流,真正发挥挂牌督导工作的实际作用。
三、创新机制,不断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水平
8.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完善督导配套制度。配足配强督学,依法落实督导专项经费,为督导部门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条件保障。按照省里要求,年内各县(市)区要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建工作和政府教育总督学人事安排工作。加强督学队伍的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设一支觉悟高、能力强、作风正派的督学队伍。
9.加强督学培训工作。组织全市专职督学集中培训和兼职督学入职培训,组织督学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利用省、市教育督导网广泛开展工作论坛,推动教育督导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督导机构建设,坚持和完善“集体学习日”制度,深入开展读书活动,广泛开展基层调研,提高督学的研究水平,加快督学专业化进程。
10.继续开展“督导主任县区行”活动。建立学习考察和现场交流的长效机制,展示不同县(市)区的亮点和特色工作,为督导工作者搭建互动学习的平台。
11.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完善吉林市教育督导网站,加快县(市)区督导网站(网页)建设工作,确保正常运转。高质量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12.继续推进督导工作创新。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简化评估程序,减轻基层单位迎检负担,提高督导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