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观念和生活方式;高中生吸烟将严重威胁个人身心健康,妨碍自身的健康成长;吸烟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并且会给校园消防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为严肃学校校规校纪,为学生健康成长负责,为学生长远发展负责,特制定《吉化第一高级中学关于学生吸烟问题的处理办法》。
各班主任为本班禁烟工作第一人,负责本班禁烟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管,确保本班学生无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
一.学生吸烟行为的认定。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认定为学生吸烟行为:
1.在学校任何场合有吸烟行为的。
2.吸烟虽未被发现,但被知情者举报,证据确凿,即认定为有吸烟行为的。
3.虽在校未发现吸烟行为,但发现携带烟盒或打火机。
4.他人吸烟时,负责把风、放哨经助长不良行为发生, 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学期个人评优资格并给予吸烟者同等处分,并在班级量化中扣罚相应的分数。
二.学生吸烟行为的处分。
1.学生吸烟行为一经认定后,随即进入处理程序。学生一旦违反禁烟规定,每次都在校园电子屏滚动曝光。
2.学生吸烟行为的教育责任,应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
3.学生吸烟行为发生后,第一次吸烟行为班主任进行教育,报学生处备案;第二次吸烟行为,学生处让违纪学生填写违纪行为说明书及保证书,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吸烟行为,通知家长到校签字,带回家由家长对其进行教育3天,并给予记大过处分,然后年级学生处、班主任对其进行教育,在教育期间,学生要深刻反省吸烟行为对自己和他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并形成书面材料。
4.学生认识明确,反思深刻,在第四天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和家长、班主任到校学生处经确认合格,学生和家长填写违纪处分。
5.对学生吸烟行为多次批评教育而屡教不改,将上报校长批准后劝其转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执行)。以上处分均装入学生档案。
6.学生在吸烟行为的认定或教育过程中,如果出现顶撞教师或证据确凿拒不认错行为,将从重予以处罚。
7. 凡有吸烟违纪记录的学生本学期取消评优及扶贫资助资格。
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全校学生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为创建平安、和谐、无烟校园做出努力。
吉化第一高级中学
2017年5月